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及条件
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1、申报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艺术创作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限制。
2、已入选校内外人才项目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人员。
3、已获得市委组织部优秀人才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拔尖团队和青年骨干个人)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
1、团队研究选题着眼于解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团队具有较好的基础,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符合青年拔尖个人项目条件。带头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重点课题的经历。
4、已入选校内外人才项目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人员。
5、已获得市委组织部优秀人才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拔尖团队和青年骨干个人)资助且未结题的团队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名额:自然科学类个人项目1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个人项目1人;团队项目1个。
学院推荐名额:个人项目限报2人,团队项目限报1个。
三、报送材料及说明
1、《申请书》填报见附件。
2、各学院5月13日(周五)下午17:00点前将《推荐人选名单》电子版发至:yanyan@ncut.edu.cn。5月16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申请书》纸质版各1份,报送敦品楼人事处207房间。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3、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4、学校根据申报实际情况组织选拔,选拔后的推荐人选再按上级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闫岩 88802611
人事处
2016年5月11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doc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doc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申请表.docx
推荐人选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