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6年9月~11月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升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1.贯彻“按需设岗,平等竞争,规范程序,择优聘任”的原则,推动我校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健康发展。
2.坚持思想政治条件、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履职情况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符合《北方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3〕1号)规定,并同时达到《北方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基本条件》(校发〔2013〕2号)。
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的学术基本条件与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相同;申报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不含教育管理研究),需经学校批准并已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关于申报教学型教师系列对教学质量要求的试行规定,申报前教学质量在本系同职务级别的人员中连续两年排序前60%,具有申报资格。
2.申报说明
(1)任现职年限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2)教师系列人员教学工作学时计算到2016年7月31日,主讲学时(不折算)不含实践环节和各类设计指导课程。
(3)参评学术成果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科研类成果以科技处认定结果为依据,教学类成果和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成果以教务处认定结果为依据。再次申报人员须有符合《北方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基本条件》要求的新成果。
(4)所在院系设有本科专业的教师应聘教师系列应担任学生班导师或学生支部书记或研究生辅导员并考核合格。
(5)发生教学事故的人员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
3.成果送审
(1)送审范围:学院推荐的申报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
(2)送审成果:符合《北方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基本条件》的学术论文代表作2篇,不得提交未正式出版的清样、录用通知及无版权页的复印件、传真件。
(3)送审材料:《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学术简历》、送审2篇论文合计不少于1500字的“论文摘要”、送审论文复印件(含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A4纸)。送审材料需一式3份,分装3个档案袋(档案袋正面按要求填写并粘贴封面),学院聘任领导小组审查属实后上报人事处。
被推荐人个人支付专家鉴定费,具体数额另行通知。
(4)专家鉴定:由学校按照双向匿名原则统一送校外3名同行专家评审,再次申报人员可选择重新送审或沿用(顺延1年)原鉴定意见。
三、评审办法
按照《北方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3〕1号)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说明
1.职务岗位及岗位职责在人事处网站、各单位公告栏等公布。
2.职务晋升聘任的相关规定与系列表格见人事处网站专区。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外语成绩证书、教育技术等级考试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以“北方工业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为依据进行审核,请申报人员登陆系统核对后填写,如有信息不符及信息不全请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至人事处复核。
4.评审过程中发现未达到所申报职务学术基本条件的,终止继续参评的资格。
5.自2016年起,教育管理研究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自行评聘。
附件1: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升聘任工作安排.doc
附件2: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升聘任个人提交评审材料清单.doc
北方工业大学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