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校外) >> 正文

2025年拟引进师资队伍补充人员公示(第一号)

经二级单位、学校考核,校长办公会审批,拟引进以下26位同志到我校工作。根据《北方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5号)文件要求,现对其入职前进行公示。

序号

姓名

年龄

毕业院校

学历

1

李伟

29

北京科技大学

博士研究生

2

孔光燕

33

天津大学

博士研究生

3

赵子恒

25

北京体育大学

硕士研究生

4

贾敏

3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博士研究生

5

王春蕊

44

西南财经大学

博士研究生

6

卢绍辉

30

清华大学

博士研究生

7

张子健

44

西北工业大学

博士研究生

8

乔海东

35

北京理工大学

博士研究生

9

姚俊羽

3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博士研究生

10

刘成

32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博士研究生

11

田新磊

3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博士研究生

12

贡子峰

29

荷语鲁汶大学

博士研究生

13

孟凡凯

32

荷语鲁汶大学

博士研究生

14

叶欢宇

31

北京科技大学

博士研究生

15

龚利强

29

北京工业大学

博士研究生

16

王姝

28

清华大学

博士研究生

17

房士超

31

伦敦国王学院

博士研究生

18

李瑾

2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博士研究生

19

张腾

31

北京大学

博士研究生

20

李培晶

30

华北电力大学

博士研究生

21

韩建沛

34

华北电力大学

博士研究生

22

周小平

40

北京邮电大学

博士研究生

23

明安杰

45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所

博士研究生

24

杨昊俊

33

北京邮电大学

博士研究生

25

姜明辰

2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硕士研究生

26

孙赫阳

25

北京交通大学

硕士研究生

说明:如本人主动提出放弃机会,我校将及时公示相应岗位递补人选。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8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和干部、群众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的方式向学校人事处表达对以上同志是否适合担任我校教师的意见。如果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的,请写明或讲清事实依据及有关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用真实姓名,并写明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010—88803281

联系地址:(100144)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人事处

北方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