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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认定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的通知

时间:2023-10-0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切实提升学校服务首都和京津冀社会发展的能力,培养一批高水平应用型教师队伍,依据《北方工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人字〔2023〕4号),2023年10月将开展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优良的师德品行。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实践经验。

(4)具备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能结合所专业理论,独立承担或开发实践教学项目。

2、必备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

(1)取得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省级以上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

(2)入校工作前,已有1年及以上在行业企业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3)来校工作后,近5年有累计半年以上在行业企业从事本专业实践工作的经验,包括带队驻企实习、为企业员工做专业培训、在企业生产岗位顶岗实践、挂职锻炼、参与企业技术开发或技术咨询等。

(4)近5年主持完成不少于2项企业或行业委托的应用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取得良好效益,经委托单位书面认定的。

(5)近5年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累计金额,理工科达到50万元、其他学科达到10万元。

(6)在登记注册且有效运行的行业类协会中担任理事及以上重要职务(不含纯学术类组织)。

二、认定程序

1、教师对照“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填写《北方工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至少其中一项证明材料:

(1)专业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2)企业单位签章的工作简历,业务鉴定、评语,成绩等证明材料。(企业工作经历可以不提供支撑材料,由学校统一审查档案)

(3)经行业机构确认的技术服务项目完成情况评价书等。(企业横向项目请提供科学技术研究院立项证明,无需委托单位证明)

(4)校内成果或资历认定证明。

(5)其他能提供支撑和佐证的材料。

2、各二级学院对申请教师的材料以及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进行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复议,提出考核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评审,拟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

学校鼓励教师向“双师双能型”方向发展,将为“双师双能型”教师提供专门上升通道,以及专门的培训经费支持。

三、提交认定材料

“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持续开展。从即日起,由各学院组织2023年第一批“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材料(包括:①认定申请表、②证明材料、③学院评审过程材料)提交人事处(敦品楼209室)。

联系人:李奇,联系电话:88802696。

 北方工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人字〔2023〕4号).pdf

 北方工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x


北方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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