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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资队伍补充人员支持周期届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5   点击数:

为落实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和2023年度工作要点,定于2023年6月和12月对师资队伍补充人员2023年支持周期届满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结合岗位职责和目标对本单位师资队伍补充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依据

《北方工业大学师资队伍补充与支持计划》(校发[2017]73号)、《北方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基本条件》(校发[2013]2号)、《北方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基本条件(修订)》(校发[2020]21号)、《北方工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基本条件(试行)》(校发[2021]35号)。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写《师资队伍补充人员支持周期届满考核表》提交给所在二级单位。

(二)各二级单位考核工作委员会根据单位人员支持周期内完成岗位职责和目标情况,对本单位人员提出考核意见,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本人签字认可。

(三)考核结果提交人事处。

四、考核说明

(一)教师岗位人员支持周期期满,学术成果自入校后达到学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学术基本条件;单独签订聘期目标协议人员,按聘期目标内容进行考核。期满考核达标者继续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为未达标者调整工作岗位,不服从调整者,终止聘用合同,也可在二级单位同意下申请延聘试用1年,达到相关考核标准并年度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助理期期间不要求教学工作量,但需至少承担一门专业课程的全部助课工作,助理期满应取得教学资格证;根据上级有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承担学生工作。

(二)管理和教辅岗位人员,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者终止聘用合同。

(三)2022年支持周期届满后延期一年的人员按照本通知时间进行考核并提交考核表。

(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期满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时间安排

各二级单位按时限要求自主组织考核。两批考核的结果分别于5月26日和12月29日前交至人事处(敦品楼207)。联系人:沈老师,电话88802369

附件1:支持周期届满名单.xlsx

附件2:考核表(教师岗位人员).doc

附件3:考核表(管理和教辅岗位人员).doc

附件4:师资队伍补充与支持计划(校发[2017]73号).pdf

北方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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