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2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2   点击数:

各单位:

2022年秋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在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于高校教师岗位的人员。

2、依据教育部令第24号和《关于加强北京市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高校专职辅导员列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范围,申请条件与高校专任教师相同。

二、认定条件

1、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备承担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精神病史。

(3)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 本科为非全日制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需先通过北京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学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持外省市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不能申请北京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4、其它说明: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只需符合学历条件和身体条件要求。

三、认定时间与认定程序

(一)9月23日至29日

1、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进行网上申报,详细操作见附件3。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证书信息、学位证书信息的核验工作,核验不成功的需要上传相应电子证书供后台人工核验;

(2)“现从事职业”一栏,教师填写“在职教学人员”,“申请任教学科”选择到学科最小分支(即双击后不可再分),如遇相同学科,则选择其中的任意一个即可;专职辅导员填写“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申请任教学科选择“思想政治教育”或“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3)“个人简历”一栏,工作单位填至北方工业大学,结束时间填写“至今”,“职务”应如实填写“教师”或“辅导员”;

(4) 填写《个人承诺书》:申请人需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

(二)申请人应当在10月14日期间完成教师资格体检。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预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机构、预约方式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4: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和指定医院名单》。

(三)10月10日-10月17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公示。

(四)12月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提交材料

请申请教师准备(1)在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复印件(体检有效期为半年,即2022年4月1日以后),(2)个人近期免冠标准一寸白底证件照1张(与上传照片为同一张照片,背面写姓名),于10月14日前送至敦品楼208房间。并填写《北京市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情况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liqi@ncut.edu.cn。

联系人:李奇,联系电话:88802696。

五、相关问题说明

1、2008年以后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全国联网。已在其它地区取得过高校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申请同一学科高校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重发手续及要求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http://www.bjtcc.org.cn/qtfw/zsysbl/2017-11-06/74.html),相关材料与报送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  

 附件1:北京市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情况表.doc

 附件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和要求.doc

 附件3: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流程.docx

 附件4: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和指定医院名单.docx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2年9月22日


Copyright(C) 北方工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 人事处

E-mail: renshichu@n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