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守立德树人初心,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表彰在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学校决定推荐优秀教师参加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评选范围
本次我校可推荐北京市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合计共2个名额。2022年北京市高等教育系统(含普通本科院校、成人高校)推荐分配名额分别为:北京市优秀教师16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18名。
评选范围为近年来在北京市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相应的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曾获得过相同称号的人员、局级干部、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务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具有教师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模范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功底,自觉更新知识,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能够将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现代信息技术等有机结合,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敬业精神强,师德高尚,受到师生尊重和信赖,在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能够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五)在学校管理上,办学思想端正,坚持依法治校,勤政廉洁,民主开放,勇于创新,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学校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三、选拔程序
请各单位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方式,按照评选条件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的原则,在本单位内部评定人选参加学校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
请本单位按程序推荐参选人,填写《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并于6月17日前提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shichu@ncut.edu.cn。
附件: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docx
人事处 教师工作部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