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访学的各项目选拔工作陆续开始,为保障选拔工作顺利进行,现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访学选拔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项目
(一)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1. 申请条件
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
2. 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填写申请材料。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1. 申请条件
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附件2。
申请人应为国内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工作者;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2. 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3. 报名时间
2021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31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填写申请材料。
二、提交材料要求
1.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各项目选派办法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http://www.csc.edu.cn)查阅。
2. 请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于受理时间内提交至敦品楼212室,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 liqi@ncut.edu.cn 。
3. 学校将按各项目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政治把关,对其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
4. 联系人:李奇,联系电话:88802696。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1年3月8日
附件1:2021年公派访问学者选派办法.docx
附件2: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