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 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选拔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家发〔2016〕52号),结合我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本校长期从事专业技术或技能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工作的在职人员。
以下人员不进行推荐: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校级领导;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我校的人员。
二、推荐人选条件
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成果和贡献,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正高级职称,无名额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4.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5.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三、报送材料说明
请各学院务于4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说明组织人选推荐、综合评议等情况)、《推荐人选汇总表》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情况表》(各1份)纸质版报送敦品楼人事处207房间,电子版发邮件至:yanyan@nc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学校选拔后的推荐人选再按上级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情况表》内填写的奖励、荣誉、承担重大项目等,应有证书、项目书等做证明,证明材料应与填写内容完全一致;如无证明材料或出现不一致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
联系方式:闫岩 88802611
人事处
2016年4月12日
附件1: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