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2016年继续实施北方工业大学《人才强校行动计划》(校发〔2013〕12号),现就相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16年度人才强校行动计划共设置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长城学者后备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和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三类项目,遴选3个科研创新团队、5名长城学者后备人才、10名青年拔尖人才予以资助培养。
(一) 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依托校属研究机构、北京市重点学科和科研创新平台,在全校范围遴选一批创新团队,通过重点支持与建设,增强其承接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和申报重大科研成果的能力。
1. 入选条件与标准
(1)一般以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国家重大科研成果奖励的团队、北京市重点学科,以及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学科领域为依托,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人才梯队和工作条件;
(2)团队应具有合理的队伍结构,团队成员具有共同研究的科技领域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团队已经形成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业绩,具有明显的创新条件和较强的创新潜力;
(3)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且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民主的工作作风和公正的处事风格,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已入选市级创新团队的,不属于本计划资助之列。
2.经费资助
经费资助额度:工科类每个团队不超过20万元,理科类不超过10万元,其他学科类不超过8万元。
(二) 长城学者后备人才培养计划
长城学者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旨在面向国家和首都发展需要,与学科专业布局相适应,与一级学科建设相结合,遴选品德高尚、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富有创新精神的中青年科技人才,通过重点培养,使其成长为学科领军人才。
1.入选条件与标准
(1)申请者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考,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2)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科研第一线工作。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
(3)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已入选北京市长城学者计划者,不属于本计划资助之列。
2.经费资助
经费资助额度:工科类不超过10万元,理科类不超过8万元,其他学科类不超过6万元。
(三) 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旨在构建学校科研人才梯队,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培养和支持优秀青年教师,使其成长为学科领军后备人才。
1.入选条件与标准
(1)学术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在校工作3年及以上;
(3)具有博士学位;
(4)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取得了较高水平成果,是所在学科领军后备人才;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已入选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计划者,不在此计划资助之列。
2.经费资助
经费资助额度:工科类不超过8万元,理科类不超过6万元,其他学科类不超过5万元。
二、申报与评审
1、本计划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学院于1月18日前将所推荐项目的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一教212房间。联系人:吕老师,电话:88802696;电子档发到邮箱: lvzhnan@ncut.edu.cn。
3、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和遴选,入选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名额:科研创新团队、长城学者后备人才各不超过一名,青年拔尖人才不超过两名(马克思主义学院一名)。
四、相关说明
1、入选“人才强校行动计划”项目、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北京市级有关人才项目。已入选2015年校内人才强校行动计划的可以申报上一级项目,不重复资助。
2、已入选北京市科技新星、北京市委组织部拔尖人才的此次不再推荐申报长城学者后备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和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已入选北京市委组织部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此次不再推荐申报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已入选上述人才项目且中期考核及期满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北京市有关人才项目。
附件:
1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2长城学者后备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3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4人才强校行动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5历年入选名单(2013年、2015年)
人事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