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家发〔2018〕48号)为做好我校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人选范围
1. 推荐人选应为本校长期从事专业技术的在职人员。
2.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校领导不在推选范围之内。
二、 推荐人选条件
1.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2.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成果和贡献,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4)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5)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三、 推荐名额和程序
1. 每学院推荐1名,学校限额3名,北京市教育系统限额40名。
2. 学校经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研究、公示3天,报北京市教委。
四、报送时间和材料
1. 请各学院于4月3日16:30前,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纸质版本1份报送敦品楼212房间,过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 请申报人员同时准备其他相关材料,申报表中所填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并有对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不完整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李幼军 88802611
邮 箱:lyj@ncut.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北京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rar
北方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