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教委的相关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1、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
(1)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艺术创作和创业实践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限制。
(3)拟申报项目已启动一年以上或执行时间过半的个人不得申请。
(4)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
1、团队研究选题应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眼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解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团队具有较好的基础,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符合青年拔尖个人项目条件。带头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重点课题的经历。
4、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团队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推荐程序
(一)名额分配
每个学院限推荐1名青年拔尖个人和1个青年拔尖团队。学院需在8月20日17:00之前,将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1)报送人事处。学校汇总后,择优向上级单位推荐自然科学类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候选人2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候选人1人,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候选团队1个。入选我校今年“毓优人才”项目支持和往年“人才强校行动计划”项目支持的教师和团队,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二)网上填报信息
学院推荐的个人和团队候选人,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个人申请用户并填报信息,填报完成后,在线打印相关信息,并于8月27日17:00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如有再次申请2018年资助项目的个人、团队请候选人提前与人事处人员联系。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幼军 电话:88802611
办公室:敦品楼212
四、附件
1. 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2. 市教委下发原通知文件
2018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rar
人事处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