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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十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近期接到北京市人才局的相关通知,根据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办法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今年将开展第十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校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表彰名额和评选范围

第十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表彰名额不超过60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11日后出生)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本次评选

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一般不纳入评选表彰范围,确需评选表彰的,推荐单位应当提前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二、评选条件

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的参评人选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积极投身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市同行业青年中业务水平处于领先地位,近五年内在科研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社会建设等领域取得较大成绩本次评选表彰注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工作者倾斜

三、组织领导

1.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市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组成的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才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2.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组建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评人选的评审工作

工作程序

()学校提名

1.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先向学院递交申请,经学院党委研究后确认推荐人选。学院填报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文件上报人事处(敦品楼208办公室)。学校的报名日期截止529日,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2.我校组织推荐评审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并在校内对拟推荐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北京市教委

()归口推荐

1.各区委组织部负责本地区提名人选的推荐工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负责本系统提名人选的推荐工作园区企业可通过各区委组织部,也可通过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推荐;在京高等院校通过市委教育工委推荐;其他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通过所在区的区委组织部推荐

2.各区各系统作为归口单位可根据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的评选条件,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自行确定推荐人选的数量有关单位提名后,各归口单位负责汇总并对提名人选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合规,报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本地区本系统推荐人选及排序,提交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评审表彰

1.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汇总全市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提交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按专业学科分组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

2.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对候选人建议人选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对企业负责人,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综合征求意见情况,确定拟表彰人选

3.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将拟表彰人选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应署名向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提出,逾期或匿名不予受理

4.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表彰。“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获奖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颁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

申报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进行

()个人申报

申报个人在互联网环境下,访问北京国际人才网(https://www.bjrcgz.gov.cn),点击业务办理登录中的个人入口,使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人才业务办理平台,点击项目申报,按照要求和提示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完成后提交提名单位审核

()提名单位确认

提名单位在互联网环境下,访问北京国际人才网,点击业务办理登录中的单位入口,使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人才业务办理平台,点击项目申报,按照要求和提示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确认完整真实无误后提交上级归口单位审核

()归口单位推荐

归口单位在政务外网环境下,登录北京市人才工作局业务统一受理平台,审核本地区本系统归口下提名单位的申报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及排序后,上报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申报相关要求

1.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为519日至611,各提名单位提交数据截止时间为618,各归口单位提交数据截止时间为79

2.申报材料不得出现涉及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涉密材料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工作要求

1.各区各系统各单位要将评选活动与加强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创新型领军型高层次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工作要求,确保评选表彰顺利开展

2.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抓好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一线岗位上的优秀青年人才,为首都各项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专业人才在推荐人选中要确保一定比例

七、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55568424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83423508

校内人事处联系电话:88802611

人事处

2023年5月22日


附件1  2023北京市优秀青年报名汇总表.xlsx